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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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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 时间: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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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二、培养教育申请入党人 (党支部)

1、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必须在一周内与申请入党人取得联系,了解其入党动机,鼓励进步,并向申请人提出组织上的要求。

2、党支部应将申请入党人编成学习小组,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有关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同时,指定学习文件和必读书目。

三、确定积极分子 (党支部)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对象,经党小组(共青团员可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原则上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四、培养教育积极分子 (党支部、党校)

1、组织参加培训或听党课。

2、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

3、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

4、要求他们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五、定期考察积极分子 (党支部、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定期进行考察,联系人每季度至少考察汇报一次,将考察、教育和培养情况填写到《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

六、确定发展对象 (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并经过党校的学习,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结合团组织推优意见,由支委会(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决议要认真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七、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党支部、党总支)

政审的内容: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发展对象的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4、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八、审核 、预审 (党总支)

党支部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以下情况: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思想政治表现;2、党内外群众意见;3、考察综合意见及党小组、支委会意见;4、团组织推优意见;5、政审情况。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1、考察时间是否期满;2、全过程是否规范;3、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4、本人的思想政治、学习表现和群众基础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九、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党总支、党支部)

1、按规定公示发展对象情况,公示结果存入组织发展档案。

2、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核查结果确定公示对象是否符合条件。

十、确定入党介绍人 (党支部)

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发展的,在发展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十一、填写《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介绍人、党支部)

1、各党支部须备齐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入党申请书、党校培训材料、政审、公示结果报告单、团员推优表、思想汇报等材料,由党支部凭《发展对象预审登记表》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入党志愿书》。

2、党支部要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志愿书由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作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允许涂改。党支部要对志愿书进行审阅。

十二、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党支部)

会议内容: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4、支委会介绍情况,通报公示结果,并提出初步意见;5、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情况,参会党员发表对发展对象的意见;6、发展对象谈认识和决心;7、大会表决并做出决议;8、支部负责人作总结,必要时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作补充发言。如果讨论时持相反意见的人数较多,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清楚情况,在下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介绍人一般不宜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十三、填写支部决议 (党支部)

支部大会通过的表决决议内容主要包括:1、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情况;2、发展对象理论学习的情况及各方面突出的优点;3、发展对象存在的缺点与不足;4、支部到会与表决的情况。

十四、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党总支)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反馈支部意见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十五、审查、审批 (党总支)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格式为“经审查,同意吸收XXX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党总支将审批意见填写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党委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

十六、组织部备案 (校党委组织部、党总支)

1、发展对象经审批成为预备党员后,党总支要及时将材料上交到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在《入党志愿书》上加盖组织部印章。

2、同时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七、与预备党员谈话 (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和组织活动制度,讲明党员的义务、权利,提出要求和希望。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十八、入党宣誓 (党总支)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宣誓。程序如下:1、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2、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3、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誓,宣誓人跟读;4、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分别报自己的姓名。

十九、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培训 (党支部、党总支、党校)

1、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不定期考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及时递交思想汇报,每季度不少于一篇。党支部根据预备党员的情况,定期填写考察鉴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分党校要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十、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内容应包括:1、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2、对本人预备期内的表现作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3、今后努力的方向;4、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

二十一、审查、讨论 (党小组、党支部)

1、党小组对预备党员进行讨论;2、支委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3、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填写“到期转正鉴定”;4、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程序如下:预备党员汇报;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

二十二、填写支部决议 (党支部)

支部大会通过的表决决议内容主要包括:1、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中的表现情况;2、缺点与不足的改正改进情况;3、支部到会与表决的情况。

二十三、审批 (党总支)

1、党支部将党员大会讨论结果报告上级党组织;2、校党委授权学院党总支讨论审批,审批格式为“经研究,同意XXX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年X月X日算起”。党总支将审批意见填写在“总支部审查(审批)意见”一栏,党委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一栏。

2、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校党委组织部、党总支)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总支要及时将表《入党志愿书》交到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加盖印章。

二十五、谈话 (党支部)

批复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正式党员谈话,有关材料及时存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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