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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

遵守考纪,高效应考——期末考试指南

  • 时间:2024-06-17
  • 来源:学生手册
  • 作者:谢欣峄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期末周已然到来,

期末考试不仅是学术的较量,

更是人格的较量。

考风考纪,代表着公平、公正和尊重,

在期末考试中,

我们应用行动去捍卫这一神圣的原则,

以诚信为笔,以纪律为尺!

考风清正,考纪严明

在此我们郑重发出以下倡议:

积极备考,考出水平

端正态度,树立信心

携手并进,互相监督

秉持诚信,坚守底线

合理复习,健康作息

公平为尺公正为绳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1. 认真查看考试安排,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

2. 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备查,按指定座位就座;

3. 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肃静;

4. 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

5. 通讯设备、未经教师允许的书籍等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6. 开考后不得随意交谈、传递物品;

7. 答题前,学生应在答题纸上相应的栏目内写明学院、班级、姓名、学号等;

8. 考试结束时间一到,一律停止答题,且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

9. 擅自缺考,该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记,并不得参与补考;

10.杜绝替考、作弊、违规获取和出售试题或答案等行为。

诚信考试,纪律为先

为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秩序,对考试违纪者,其违规课程或环节成绩为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有下列行为者,作违反试场规则处理,给予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就座;

2.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试场,未按规定放到指定地点;

3.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试场而未放在指定位置:

4.在座位或身体上书写与考试课程相关的内容;

5.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互借文具;

6.听力考试中不按规定使用收音机、耳机;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试场;

8.考试结束,监考老师收卷时不肯及时交卷;

9.交卷后不及时离开试场或在试场内及周围喧哗,经警告不听;

10.其他违反试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作弊行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夹带资料(书籍、笔记、小抄、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等)入场者;

2.传递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答卷等)者;

3.考试结束后仍强行答题,经警告不改者;

4.经认定为其他作弊行为,但情节较轻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作弊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1.偷看他人试卷,抄袭答案者;

2.偷换答卷者;

3.将答卷带出试场者;

4.经评卷老师认定,答卷雷同者;

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者;

6.经认定为其他作弊行为,但情节严重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替别人考试或者找人替考者、组织作弊者;

2.考试期间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者;

3.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者;

4.累计两次考试作弊者;

5.扰乱考试秩序,威胁辱骂监考人员,无理取闹者;

6.经过认定为其它作弊,情节十分严重者。

考风端正,方能显真才;

考纪严明,才能见真章。

考场如战场,考风似校风,

在庄严的考场上,

用诚信书写答卷,

以实力铸就未来,

诚信考试,从我做起,

让每一份努力都闪闪发光。

祝愿所有的学子笔墨如飞,才思泉涌,

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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