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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文化

2023年度新苗人才计划等你来申报!

  • 时间: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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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2022年度已经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2023届毕业生不在申报范围之列)。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 5 人。项目必须在本省的行政区域内实施,鼓励专业交叉融合。

2.申报项目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完成时间必须在项目申报人毕业离校前。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科技成果,或者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创新创业创意。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二、申报对象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所申报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同一导师参与指导的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以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的项目不超过1项。已有指导项目尚未结题的指导老师不能再申报。

2.此次申报并立项的项目原则上需继续申报下一届的浙江省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竞赛或浙江省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四、工作流程

1.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1:2023年度项目申报文本的Word版+PDF版(详见附件2-4,根据自己所选项目类别填写其中一个),注意需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只需电子稿,承诺书全员电子签,须有指导老师意见和电子签。

(2)材料2:2023年度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5)

2.材料填写说明

(1)填写申报书前,请先查阅《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及申报通知。申报书要按照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实事求是,表达明确、严谨。

(2)格式要求:申报书中各项内容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1.5倍行距。

其中调研论文、报告论文、学术论文等类可申报“科技创新项目”或者“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详见附件2、3),创业项目可申报“创新创业孵化项目”(详见附件4)

3.提交截止时间

请于2022年12月11日(周日)前将所属类别申报书(Word + PDF)和汇总表打包以“学院+姓名+班级+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发送至团委创新实践部电子邮箱:1399456759@qq.com


新苗人才计划附件表

附件:

指导文件: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3: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附件5:202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相关文件已打包由各班团支书转发,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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