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小和山校区:
2011-2012学年学生校内医疗补助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需申请的学生携带本人学生证、病历本、相关发票到医务室进行审核。审核后有效发票上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以学院和校区为单位做好汇总,并将汇总表与发票一起报学生处进行统一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1、对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医务室审核材料:病历、相关发票(已获保险理赔的上交理赔单)。
3、发票有效时间:2011—2012学年。
4、补助方法按照《学生手册》(2011版)中《校内医疗补助管理办法》执行。
5、截止时间:2012年5月18日前将汇总表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稿形式报学生处。
6、6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集中在9月份补办,不再另行通知。关于办理2011-2012学年.doc
校学生处
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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