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决定实施201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老师。
请有意向的同学积极组队,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请各位老师积极动员并指导已有基础或有相应能力的学生积极申报该项目。预计申报材料将于11月下旬送学校初审,学院汇总时间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英文学院 陈老师;联系方式:87799010;地点:艺术楼B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