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外院办 2018[27 号]),经研究,制定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外院办 2018[27 号])开展工作,学生转专业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更一步规范转专业工作,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学院正副院长、各系主任和教学委员会委员组成,学院教学和教务秘书担任转专业工作秘书。
三、转专业基本条件
符合《浙江外国语学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外院办 2018[27 号])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热爱外语专业,品学兼优,学习刻苦,身体健康,了解外语专业的培养要求。转专业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1.高考英语成绩必须在 110 分以上(百分制 73 分),大学已修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的情况,且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 75 分及以上;
2.已修所有英语类课程成绩在 80 分及以上,大二申请转入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 550 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 520 分及以上;
3.申请者均需参加相关专业系组织的专业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者,按计划录取名额根据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4.获得“外研社杯”英语演讲大赛、写作大赛、阅读大赛等校级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者优先转入;
5.只接受大一和大二学生的转入,对大二学生的转入在上述基础上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笔试试卷按同级英语系精读要求出卷);
6.其他英语和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或特殊政策的学生,如果不能完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由转专业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可以参加英文学院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四、转专业人数
各专业转入计划数每次不低于当年招生人数的 10%。实际转入人数按照当年学院师资力量、教学资源和学生的具体表现确定。
五、考核办法与内容
1.英语笔试(50%),英语口语面试(50%)。
2.若报名人数较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当次招生人数 1:2 的比例安排面试,
3.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学分转换
转入英文学院的学生严格按学校与学院的学分转换办法实施。
七、工作时间安排及考试内容每年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与教务处安排一致,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