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教育部评估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与要求,我校将于2025年11月-12月接受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简称审核评估)线上评估和入校考察。
为营造“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校园文化氛围,做好评建工作,学校评建办现推出“审核评估应知应会知识问答”系列专题。介绍评估知识,解读评估政策,欢迎广大师生持续关注。
Q1#
指标体系:5. 学生发展
5.1 理想信念
5.1.1 学生理想信念和品德修养。学校要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品德修养的培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学生理想信念坚定,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崇德向善、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关心社会。
5.1.2 加强学风建设,教育引导学生爱国、励志、求真、力行情况。学风是学校学生群体或个人在对知识、能力的渴求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带有倾向性、稳定性的治学态度、学习方法和行为, 是学生内在学习态度和外在学习行为的综合表现。学风通过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人才培养质量起着重要影响作用。学校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学风建设,形成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环境和氛围,引导学生为国家发展,为追求真理而勤奋学习、奋发图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要求,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5.2 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
B 5.2.1 B2学生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和独立解决生产、管理和服务中实际问题能力。学校重视学生的知识学习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学习成效显著。对于学术型人才培养,学生表现出基础理论扎实,知识全面,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指标体系设置2个可选定量指标,为本科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数和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数、在学期间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数比例,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可选】本科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和本科生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数。
5.2.2 开展通识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措施与成效。学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有关政策文件精神,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深入开展通识教育,推进体育、美育教学改革,加强劳动教育,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指标体系设置1个必选定量指标,即:学生体质测试达标率。
【必选】体质测试达标率。该要求及内涵参见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5.2.3 社团活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情况及育人效果。学校积极支持各种类型健康向上的学生社团和俱乐部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注重建设美丽的校园环境和浓郁的校园文化,使学生受到良好的感染、熏陶和激励;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参加志愿服务,增强了学生表达沟通、团队合作、组织协调、实践操作等各项能力。指标体系设置1个可选定量指标,为省级以上艺术展演、体育竞赛参赛获奖学生比例,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可选】省级以上艺术展演、体育竞赛参赛获奖学生人次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
K5.3 国际视野
K5.3.1 与国(境)外大学合作办学、合作育人以及与本科教育相关的国际交流活动和来华留学生教育开展情况。学校要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开展联合办学、联合培养,支持中外高校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重视来华留学生教育,提高来华留学生培养质量。
K5.3.2 国际先进教育理念、优质教育资源的吸收内化、培育和输出共享情况。学校要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积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吸收内化、培育和输出共享,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K5.3.3 学生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实习、竞赛、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等情况。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国(境)外跨校和跨文化学习交流的机会,鼓励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访学,实习、竞赛、参加国际会议、开展合作研究,开拓国际视野,增强跨文化交流能力。指标体系设置1个可选定量指标,为学期间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实习的学生数比例,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可选】在学期间赴国(境)外交流、访学、实习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比例。
5.4 支持服务
5.4.1 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的情况。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人才培养要以学生为本。学校应关心每个学生,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干部和教师要积极参与学生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4号) 要求,着力发挥教师在思想引导、价值引领、学业引路、行为教导、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5.4.2 学校开展学生指导服务工作 (学业、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 情况,学业导师、心理辅导教师、校医等配备及师生交流活动专门场所建设情况。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学生指导服务体系,配备专门教师,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开展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和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因贫困而辍学等,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学业导师、心理辅导教师、校医等配备及师生交流活动专门场所建设满足要求。指标体系设置3个必选定量指标,学校须在专职辅导员比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比例、就业指导教师和就业工作人员比例等方面达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
【必选】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1:200。该要求及内涵参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必选】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1:4000且至少2名。该要求及内涵参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必选】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1:500。该要求及内涵参见《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5.4.3 与学分制改革和弹性学习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辅修专业制度、双学士学位制度建设情况。学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习制度,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开展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学习,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允许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和课程。
K5.4.4 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重视学生学习体验、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成效。学校尊重每一个学生,积极探索评价模式改革,不仅关注学生学习过程的最后产出,更看重学习过程所带来的增长;学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学生学习体验;培养学生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Q2#
指标体系:6. 质量保障
6.1 质量管理
6.1.1 学校质量标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障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质量管理是指挥和控制学校教学的协调活动,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手段。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人才培养要求,构建各教学环节(课堂教学、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的质量标准;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各类管理文件齐全,并能够严格执行;学校应设有质量保障机构,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质量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6.1.2 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的情况。学校应加强考试管理,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严格考试纪律和要求,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对形式、内容、难度进行严格监控,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6.2 质量改进
6.2.1 学校内部质量评估制度的建立及接受外部评估(含院校评估、专业认证等)情况。质量改进是针对教学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对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不断完善,达到持续改进质量的目的。学校应建立内部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评教、评学以及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工作;同时要积极接受来自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第三方的外部评估,包括院校评估和专业认证等。
6.2.2 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设与改进效果。学校要建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并持续运行,通过定期的校内自评和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第三方的外部评估,以及多途径听取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意见等,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制定纠正与改进方案和措施,配备必要的资源,进行质量改进,并对纠正与改进措施的有效性适时进行评价,质量改进取得显著成效。
6.3 质量文化
6.3.1 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情况。学校要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用系统方法,依靠必要的组织结构,把学校各部门、各环节与教学质量有关的质量管理活动严密组织起来,将教学和信息反馈的整个过程中影响教学质量的一切因素控制起来,形成一个有明确任务、职责、权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教学质量管理的有机整体。学校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把其作为推动大学不断前行、不断超越的内生动力,将质量意识、质量标准、质量评价、质量管理等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内化为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6.3.2 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及年度质量报告。学校要建立定期的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完善质量信息向社会公开专栏,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公开的信息包括:招生情况、教师队伍与教学条件、学生就业情况等,每年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和全面。
Q3#
指标体系:7. 教学成效
7.1 达成度
达成度即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
7.1.1 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重点是关注毕业生毕业后的实际表现与培养目标要求是否吻合,即目标的实现情况;培养效果达成情况的评价重点是关注毕业生毕业时所具有的知识与能力水平。
7.1.2 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建立情况及跟踪评价结果。学校要建立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机制,并持续跟踪评价。通过举证对用人单位以及相关各方的调查情况、跟踪毕业生的职业发展情况、了解毕业生就业岗位状况及其适应岗位的情况证明所培养的人才已经达到了学校既定目标要求。
7.2 适应度
适应度即是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
7.2.1 学校本科生源状况。招生是人才培养的入口,持续向好的生源质量表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国家、社会及学生的要求与期望相符合,适应度高。
B 7.2.2 B2毕业生面向学校所服务的区域和行业企业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及职业发展情况。毕业生是人才培养的出口。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就业质量与职业发展情况反映了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和被社会的认可度。对于学术型人才培养,着重考察毕业生面向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和职业发展情况;对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着重考察毕业生面向学校所服务区域和行业企业的就业情况、就业质量及职业发展情况。指标体系设置2个可选定量指标,为升学率、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及结构,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可选】升学率(含国内与国外)
【可选】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及结构
7.3 保障度
保障度即是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保障度。
7.3.1 教学经费以及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艺术场馆等资源条件满足教学需要情况。教学资源是高校办学的基本条件之一,国家对此有基本的底线要求。教学资源,包括教室、图书馆、网络、体育场馆、艺术场馆、实验室及其教学仪器设备、实践基地等。拥有优质教学资源,人才培养保障度就高。指标体系设置2个必选定量指标,包括生均本科实验经费、生均本科实习经费等。
【必选】生均本科实验经费(元)
【必选】生均本科实习经费(元)
7.3.2 教师的数量、结构、教学水平、产学研用能力、国际视野、教学投入等满足人才培养需要情况。教师数量、结构、教学科研水平、产学研用能力、国际视野、教学投入和教学资源能够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拥有高质量的教师队伍,人才培养保障度就高。指标体系设置2个必选定量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等。
【必选】生师比。该要求及内涵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
【必选】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50%
7.4 有效度
有效度即是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7.4.1 学校人才培养各环节有序运行情况。学校建立了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明确了人才培养各环节质量要求及监控措施,人才培养各环节平稳有序,质量有保障。
7.4.2 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持续提升情况。学校建立了人才培养工作持续改进机制。针对质量监控、质量评估和质量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与改进措施,配备必要的资源,进行质量改进,并对纠正与改进措施的有效性适时进行评价,确保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7.4.3 近五年专业领域的优秀毕业生十个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经验和显著成效,列举近五年专业领域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十个优秀毕业生案例。
7.5 满意度
满意度即是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7.5.1 学生(毕业生与在校生)对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学校要定期开展在校生和毕业生座谈会或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教学、管理、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生对自己学习与成长的满意度。
7.5.2 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满意度。教师站在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切体会。学校要建立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满意度调查,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7.5.3 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学校要建立对社会用人单位的跟踪调查机制,定期了解社会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对毕业生的评价,并根据反馈信息对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方案、教学方法等进行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