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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党细则

  • 时间:201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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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提出入党申请后,党支部要派人与其谈话,通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考核、个人的努力,经党支部审查讨论,总支委员会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表》。从写申请到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实际表现最低应在3个月以上。

第七条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自己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他问题,要如实写清楚并有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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